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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泽东的生活帐

编辑:刘峻辰 2019-10-15 15:09:04
红色韶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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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毛泽东一家的生活帐本,分类具体,记述详细,真实地记录了“新中国第一家庭”的日常生活。这些生活帐大致可以分为五类,从1952年起到1971年1月止。第一类是粮食、食品帐,一共有4本,其中采购粮食帐2本,采购食品帐1本,食品处理帐一本。第二类是日常杂费开支帐,共4本,记载毛泽东一家购买洗衣粉、肥皂等洗涤用品,添置锅盆碗筷等日常用具,以及医药费、茶叶费、头油、针钱等开支情况。第三类为毛泽东和江青衣帽鞋袜分类登记帐,包括衣料、布匹、被褥、鞋袜的添置、使用情况。第四类是物品分类帐,记录燕窝、银耳、海米等食品,以及手纸、火柴、香烟等日杂的进出量和使用情况。第五类为生活费收支报表,记录毛泽东一家收入及开支情况。

  建国初期,卫士长李银桥起草了一份《首长薪金使用范围、管理办法及计划》,上面写着:主食450元;副食120元;日用开销15元、杂支零用18元,房租费49.63元,党费20元,李敏、李讷读书和生活费每人每月25元……当时,毛泽东认为伙食费每天三块太高了,李银桥解释说:“不高呢,里头还包括招待客人的开支。”毛泽东常在家里招待客人,主要是民主人士和亲戚朋友,费用全是从自己工资中开销。毛泽东听后沉思了一会,才提笔在计划表上批了“照办”两字。

  毛泽东的生活开支同普通百姓一样,主要来源于工资。1955年中国实行了行政级别工资制,行政级从1级到24级,毛泽东拿的是一级工资,加上补贴,总数是610元。

  1958年以后,由于苏联逼债,全国又遭特大自然灾害,经济极度困难,为了共渡难关,毛泽东主动提出把自己的工资降下来,由国家行政一级降为三级,月薪是404.80元,直到毛泽东逝世。全家的生活、日用全靠工资,国家是没有额外的一分钱补贴,吃的、用的、喝的茶、抽的烟、抚养子女的费用都得自己花钱,同时还要按月缴党费、房租、水费、电费、家具租用金80多元。

  1960年,我国处在经济困难时期,毛泽东与人民同甘共苦。据卫士张仙朋回忆,一天,毛泽东对他说:“我不吃猪肉和鸡了,猪肉和鸡要出口换机器。我看有米饭,有青菜,有盐有油,就可以了……

  卫士们担心主席的身体,劝他老人家还是吃点肉,可主席坚持不同意。一次,毛泽东召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开会,到了深夜,卫士们与服务员商量,趁着开会,给中央领导们做些肉包子。当卫士们把夜餐送上去之后,不久,周总理就出来了,悄悄地问卫士:“主席说了不吃猪肉,怎么包子里放肉了?……以后没有主席的话,可不要搞了。”卫士们担心毛泽东的身体,可又不能违反命令,于是想出了一条妙计,在包子里放鱼肉或其他肉类。

  没过两天,毛泽东又对卫士说:“我不吃荤了,只吃米饭、青菜,从1961年1月1日开始实行。”卫士们知道毛泽东节衣缩食的用意,听后非常心痛,于是联合秘书、护士、大夫一起,想做毛泽东的思想工作,他们说:“主席,您这样下去会把身体搞坏的,党和人民都需要您,全国人民每人省下一口也愿意也让您吃得好一点。”可毛泽东坚决不肯。卫士们又说:“我们省给您吃。”毛泽东却斩钉截铁地说:“这也不行啊,全国的老百姓都是这样,我一个人吃了不舒服啊!”听了毛泽东的回答,卫士们心里真不是滋味。

  60年代初,毛泽东提出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,每个季度上报中央警卫局财务处。这样的生活报表,毛泽东为我们留下了42本,大都是他的生活秘书用横格纸自制而成的。这些报表,清晰地记录了这个家庭的开支情况。从生活费收支报表中可以看出毛泽东一家收支的大致情况,如 1968 年1月:收入:上月接转14095.45 元,毛泽东工资 404.8元,江青工资 243 元。支出:月房租费 125.02元,送王季范、章士钊 4400.00 元,12 月、 1 月党费 40.00 元,日用消费品 92.96 元,液化气 9.6 元,伙食 659.13 元。

  按理说,毛泽东的日常开支,绝对不是个小数,除了自己和江青有工资以外,其他的家人均没有收入来源。毛岸英、李敏、李讷、刘松林、毛远新、江青的胞姐他们的生活费、医药费、还有上学费,都是他和江青负担,但毛泽东从来都是严格控制,绝不允许家庭超支。

  毛泽东非常钟爱自己的儿女,但他自己谆谆教导自己的孩子不要有优越感,而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现,绝不搞特殊化。据卫士林克回忆,李敏和李讷在学校读书时,和其他普通百姓的子女一样,也是过寄宿生活,在学生食堂用餐,乘公共汽车回家。她俩的伙食费,每到周末,学校将节余退给学生,而李敏、李讷拿到这些余钱后从不自己乱花,而是如数地交给管理科上帐,作为她们星期天在家里的伙食费。

 

 

编辑:刘峻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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