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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法院:宣判2020年度扫黑除恶第一案

来源:韶山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:肖晓兵 2020-05-28 16:14:22
红色韶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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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山新闻网讯(记者 王无冕 通讯员 刘毅)5月25日下午,市人民法院在湘潭市看守所,对被告人张某、董某、王某犯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罪涉恶刑事案件进行宣判。本案也是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扫黑除恶第一案。

经查明,2016年至2017年间,被告人张某、董某、王某经常纠集在一起,通过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方式,为他人或自己开设赌场,并出借赌资,讨要赌债,为恶势力犯罪团伙。其中,董某在团伙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,被告人王某知法犯法,仍接受张某、董某组织、指挥,参与犯罪活动。

经市人民法院审理,张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,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;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数罪并罚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;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被告人张某、董某涉案的违法所得十七万元上缴国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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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肖晓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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